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,我厅开展了全省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报工作。现将省级慈善组织(基金会)2022年度按时年报名单(见附件)予以公告。
附件:《省级慈善组织2022年度按时年报名单统计表》
福建省民政厅
2023年6月1日